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如何处罚

作者:淮南田家庵区律师 时间:2024-03-28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关于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如何处罚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1、在执行判决、裁定活动中,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,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、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,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、强制执行措施,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
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2、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,有前三款行为的,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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